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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期間:98/1/1~98/12/31
本公司免費提供南山人壽MasterCard白金卡(創始會員)及金卡持卡人一年不限次數道路救援服務。在您車輛發生故障或事故致無法行駛時,自故障地點起算,提供20公里內平面拖吊至您指定服務廠。其拖吊之目的地限為保養廠/鎖店/輪胎行/電機行/加油站等與汽車修復有關之場所),唯夜間、假日,服務廠無法接車之情形不在此限。一般卡持卡人只須年繳NT$500/卡即可同享等級禮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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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免費服務內容 |
| 1. |
急修服務項目:
(1) 接電啟動服務(接電會影響電子儀器或不宜接電者,概以拖吊服務)
(2) 代送汽油、冷卻水服務(油資依加油站發票向您收費)
(3) 更換備胎服務(備胎及換胎工具須由您自備,若車胎因改裝或螺絲過緊無法以人工拆卸者,概以拖吊至原廠由您自行處理)。 |
| 2. |
拖吊服務:
車輛發生故障或事故致無法行駛時,自故障地點起算,提供20公里內之平面拖吊至您指定服務廠或其他與汽車修復有關之場所。 |
| 3. |
申告道路救援之服務項目,於同一天內就同一車輛,各種服務項目以免費一次為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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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會員自費項目 |
| 1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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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免費公里部分,每公里需自費NT$50里程費,未滿一公里以一公里計。 |
| 2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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拖吊路程中所須之門票、高速公路通行費、停車費等費用,依照實際支付金額另行計收。 |
| 3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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救援車輛須動用之全載、輔助輪作業時,持卡人應自行負擔費用NT$500。 |
| 4. |
救援車輛抵達故障現場,需等候執行作業超過30分鐘以上,持卡人需支付待時費每小時NT$300(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)。 |
| 5. |
車輛故障於地下室或立體停車場,處理費用NT$500,每增加一樓層加收NT$300,但此費用須經持卡人同意後始得進行救援。 |
| 6. |
車輛故障於地下室、處於淤泥、積水未完全清除、重物壓住、須動用大型機具或其他情形致使乙方拖吊車難以順利作業之情形,得採議價方式處理。 |
| 7. |
救援車輛由一服務廠拖吊至另一服務者,視為車輛運送,依採議價方式處理。 |
| 8. |
動用吊桿或須外包大型吊車或特殊機械處理者,依照外包議價費用另行計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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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高速公路救援說明 |
| 1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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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速公路依高公局規定不得提供急修服務,僅得以拖吊處理。 |
| 2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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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卡人登錄之車輛於高速公路上故障或事故,須先向全鋒客服中心專線0800-666-080申告,服務人員會先告知注意事項,如因情形急迫為安全考量,可由其他合法拖吊公司拖救車救援,費用可由持卡人先行支付,其後於故障或事故發生之日起一週內依『高速公路拖救契約三聯單』及『三聯式發票抬頭為全鋒汽車股份有限公司(統一編號22899886)之扣抵聯及收執聯』、『持卡人之身分證或駕照影本』、『行照影本』及『車輛進廠證明』向全鋒申請會員免費權益內之費用,全鋒確認無誤後七日內,將依國道高速公路局規定金額退費予持卡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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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公局規定拖吊金額:基本起吊費十公里內NT$1,500,超過公里數每公里加收NT$50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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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狀況處理共分二類:
| 第一類: |
凡車輛衝上安全島或凸起物,陷入沙地溝洞,或驅動輪卡死,需動用吊桿作業處理者,收費NT$900。 |
| 第二類: |
翻車或掉落低窪地區非得以全吊作業處理不可者(若非全鋒拖吊車可提供之服務,需外包大型吊車處理者,依外包成本議價),收費NT$1,800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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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3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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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價格若有變動,依高速公路局公佈規定辦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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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登錄注意事項 |
| 1. |
您先事先透過0800-666-080電話進行登錄或變更車籍資料,每一卡限登錄一部車。登錄或變更手續完成後第三個營業日後生效。 |
| 2. |
登錄車輛為領用小型牌照之自小客、廂型車及3 .5噸以下之小貨車(空車)為限。恕不接受營業車、租賃車、改裝車、競技車及3.5噸以上車輛登錄。改裝車指底盤、保險桿、側裙、排氣管等車輛零配備,距離地面高度低於15公分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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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登錄作業說明 |
| 1. |
請填妥以下登錄表後,傳真至
(02)2772-2277,或寄回: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70號15樓 全鋒道路救援組織收。 |
| 2. |
會員於登錄表傳真後,請立即來電索取確認編號,若您日後申請救援服務,而全鋒查無您的登錄車號,您即可告知客服人員該確認編號。全鋒查詢電話:(02)
8772-1133。 |
| 3. |
道路救援正式受理係自本登錄表傳真後第三個營業日,或郵寄後第五個營業日(不含傳真日或郵寄日)開始生效。 |
| 4. |
本道路救援服務係由全鋒道路救援公司所提供,持卡人與該提供服務廠商間因拖吊服務致生交易糾紛時,本公司將盡最大誠意協調。 |
| 5. |
本公司保有調整、異動及終止服務內容之權益。 |
注意事項:
| 1. |
若未經0800-666-080專線請求服務之會員,不列入全鋒救援服務保證範圍,無法享有免費服務及事後辦理退費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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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. |
本服務以認車、認卡、認人為原則,服務時以持卡人事先登錄之車輛為服務對象。持卡人需於現場出示本人信用卡及身分證明才可享有免費服務。 |
| 3. |
服務時持卡本人需在現場,並於服務完畢後簽名確認。 |
| 4. |
白金卡掛失期間無法出示卡片,請主動向道路救援服務中心人員告知,服務中心人員經確認身份無誤後,視同有效卡提供服務。 |
| 5. |
各項服務若有違反法律行為,如為車輛競賽、偷竊車或駕駛人酒醉,不予提供服務。 |
| 6. |
車輛位於救援人員難以實施服務處,須委外大型吊車或特殊機械處理者,所需費用經持卡人同意負擔後,始行動救援。 |
| 7. |
友邦信用卡保留變更及終止本服務之權利。 |
道路救援登錄表 檔案大小
485K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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